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做市商制度詳解

admin 外匯入門 2018年03月09日

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 範建軍

  一、金融市場運行的兩種基本模式:做市商模式和集中競價拍賣模式

  從本源上來講,金融市場主要有兩種最基本的交易模式:做市商模式(Dealership Mo的)和以集中競價為特徵的拍賣模式(Auction Mo的)。現在世界各國各個層次的金融市場(包括股票市場、債券市場、外匯市場、金融衍生品市場、黃金市場等)所實行的交易機制其實都是這兩種基本運行模式的混合體,只是這兩種交易機制在各個市場各有側重罷了。

  一般來說,以櫃檯交易(OTC)為特徵的無形市場通常屬於做市商市場,而以交易所集中競價交易為主的有形市場則屬於拍賣型市場。目前世界上規模較大的交易所市場幾乎都是拍賣型市場,如紐約股票交易所、東京股票交易所、香港股票交易所和巴黎交易所等(倫敦股票交易所也於1997年引入了輔助性的指令驅動交易系統)。我國兩大證券交易所也都屬於拍賣性市場的範疇。而美國的NASDAQ股票市場和倫敦股票交易所市場則屬於偏重做市商特徵的市場,在發達國家佔有重要地位的OTC(櫃檯交易)資本市場也是標準的做市商市場。另外,世界上大部分債券市場、貨幣市場(包括銀行市場)和外匯市場都是以做市商制度作為基本交易制度的市場。

  1. 基本概念

  所謂做市商交易模式是指交易雙方需藉助做市商(Market Makers 或更準確的是Dealers)這類中介機構來實現金融交易的一種市場運作模式。做市商通常是一些具備相當資金實力和市場信譽的經營性法人(券商),他們需要在金融監管部門註冊登記,取得做市商的法律資格。一旦某家做市商答應為某個金融產品做市,那麼它必須完成兩項基本功能:(1)為該金融產品連續報出買價和賣價;(2)用自有資金或證券庫存,無條件地按自己所報出的買價或賣價,買入或賣出投資者指定數量的金融產品。由此可見,在做市商市場,交易是在投資者和做市商之間完成的,它作為買者和賣者的中介,解決了買者和賣者在出價時間上的不對稱問題,因此,它的存在可大大改善金融市場的流動性。由於做市商市場的交易開始於做市商們的報價(Quote),因此,做市商市場又被稱為報價驅動的市場(Quote-Driven-Market)。

  在拍賣市場,交易是在交易所集中撮合完成,投資者以市場中報出的最低要價從另一個投資者買入某一金融產品,而以市場中報出的最高出價賣出該產品。在拍賣市場上,投資者同時出價,交易在投資者之間直接完成。由於拍賣市場的交易起始於投資者發出的指令,因此,我們通常把拍賣市場稱為集中化的、指令驅動的市場(Or的r-Driven-Market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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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籤:市場   模式   投資者   金融   交易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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